房产抵押登记公证可以对抗第三人。如果产权人欠别人去房子会被查封,但实现债权时,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望采纳,谢谢!
你说呢
很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