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财政供养的在岗在编的公安职工不能直接转警,但可以通过考试转为警察。
全国财政供养的在岗在编的公安职工即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指:
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辅警队伍虽然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平时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范、值班备勤、教育训练等辅助性工作,但并不具备执法资格辅警就是临时聘用人员,既不是事业编,也不是公务员。在不考试的情况下,不可能直接转为警察。
扩展资料: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科学配置并合理控制警务辅助人员规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辅警
新华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