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由于奥巴马医改的内容与美国的立法政体特点造成的。
奥巴马医改内容:
美国是现在世界上是唯一没有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达国家;还有3000万美国人没有医疗保险。医改目的是要在2014年前所有美国人实现"人人有医保";给予年收入低于43320美元的个人和低于73240美元的三口之家医保补贴;政府可以通过一系列奖惩措施敦促企业向雇员提供医保,禁止保险公司因投保者本身存在健康问题而拒绝其投保要求或抬高保费等。
美国的医疗开支增速快于经济增速,也高于收入增速和通货膨胀率;医保改革就要增加社会公共支出,医保法案在生效后的第一个10年内,该法案预计将耗资8710亿美元,但会将政府预算赤字减少1320亿美元。在如何筹资支付医改法案上,民主、共和两党及他们的代表——参众两院有不同方案。分歧主要有:
“国营医保”问题。奥巴马医保改革的焦点是要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公共保险公司,提供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保险公司,防止私营保险公司的滥权行为,降低医保费用。众议院法案包括这一内容,目的是让政府保险机构与私营保险公司展开竞争,向投保人群提供廉价保险产品。但参议院文本没有这一内容,只规定政府可选定私营机构承包经营国家保险计划。
“堕胎补贴”问题。民主党众议员占多数的众议院医改法案严格禁止将联邦医保补贴用于堕胎手术。而参议院在这一问题上采取较为宽松的立场。
“医保筹资”问题。众议院提出向富裕阶层增税以弥补资金缺口,参议院坚持通过向高额保单征税的方式获得资金。
美国立法政体的特点:
医保改革之所有争议如此之大,正是西方民主政体的特点,各个政党,各个阶层在涉及各自利益的时候,都有自己的意见和主张。没有医保的低收入群体支持医保改革,而已有医保的高收入群体担心会增加税收,损害自己的利益。因此,各方会激烈争执,充分讨论,寻求妥协,而一旦达成共识,形成法律,就会严格遵守。这与我们的立法过程不同。我们由相关部门起草一个文稿,由国务院批准或提交人大讨论通过,在审批或讨论过程中,没有更多的争论,往往“一致通过”,在实际执行中又问题不断,要么不了了之,要么不断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