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动车上牌需持以下材料:1、车辆所有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车辆的来历凭证(就是发票);3、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该规定还额外说明:1、遗失电动车出厂合格证明的:车主需提供由经销商联系生产厂家补发的合格证明及经销商的证明;2、遗失电动车来历凭证(购车发票)的:车主需提供经销商复印销售发票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或者经销商的销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