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科学的选用优良的品种,广大农民在选购种子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到具备资质、证照齐全、守信用的种子经营单位购种。
从事种子经营必须持有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否则就属于违法经营。申领种子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比如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要的经营设施,技术力量等。在具备资质、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中注意挑选信誉高服务好的单位购种,使用中更为放心,即使真的出现问题,也便于解决。千万不可在集市上从不相识的人那里购买种子,以防上当。
(2)注意选用适宜品种。
主要农作物品种(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等)管理实行审定制度,审定通过的品种是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严格程序进行试验、筛选出的适宜种植的优良品种,这些品种使用安全、性能适宜,有推广价值。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选择也应注意品种的适应性。特别是到外地购种包括各级农技服务组织到外地引种,不可盲目,要坚持先试验后推广的原则。
此外,还要根据自己的栽培方式、地力条件、种植茬口选择对路的品种。
(3)注意检查种子包装及种子标签。
“种子法”规定不包装的种子不准上市经营和经营的种子必须附有标签。广大农户购种时要选择包装良好、包装数量适宜的种子,同时要注意检查包装物上标注的内容,不标注种子种类、品种名称、经营单位和地址的种子属于不合格种子,种子种类、品种名称、产地与标签标注不符的应视为假种,千万不要购买。没有标注种子质量指标或标注指标低于国家标准的属于劣种,这样的种子也不要购买。另外注意标签中介绍的品种特征、特性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栽培技术要点是否符合自己的生产条件。
有些种子经营单位在种子包装时采取了防伪措施,广大农户可根据需要按防伪措施的特征或要求进一步识别所购种子的真假。
(4)购种时要索取购种凭证,播种后要保存包装物,以利于出现种子纠纷时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