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死人会按交通肇事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还涉嫌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证驾驶肇事,肇事者应付主要或全部责任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如果效果理想,可争取缓刑。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所以,据你所述的情况最高是三年,如果家属那边处理的好,家属对赔偿满意的话,法院那边沟通的所好,可以轻判!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通过上述可知,无证驾驶撞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没有逃逸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首先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上人行道上的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是要负全责的。发生事故轻微碰擦可以协商私了的就私了,如果协商不了而事故比较严重的,第一拨打报警电话110,120先救治伤员。首先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上人行道上的行人,警察出警定责,对于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人,会扣留摩托车,并对摩托车驾驶人处罚2000元罚款,可能处15日的拘留。如果摩托车无牌又是醉酒驾驶,后果更严重。如果驾驶人拒不赔偿,法院起诉可以强制执行赔偿。所以安全行车很重要,于己于他人都是很重要的事。 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撞死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根据《刑法》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1、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行人受伤的,在完成事故认定之前,车辆按处理流程需要暂扣,直至交警部门完成认定书的出具。
2、只要交警出具了认定书,且对方没有向法院起诉并提出保全申请的,车辆必须放行,否则交警部门就是违反了相关的处理流程,直接向交警队上级部门投诉即可,通常交警队不会这么做。
3、调解和扣车是两回事,见2回答,只要没有被保全,完成了认定书的出具车辆就可以提出来。
4、原则上交警队扣车是调查原因,不能收取保管费用。(但实际上因地方而异,如果收取了费用,你方也想较真的话,可以投诉)
5、此类情况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类似案例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