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对试用期长度及违约金(培训费)的书面条款合法,经过你和单位的双方确认,具有约束力。
扣押证件不妥,可以要求归还,但是需要补足赔偿金或书面约定归还时间。
用人单位无权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的档案、人事/保险关系、各类证书等...但你的情况比较特殊,的确欠了单位的钱,走法律途径索回的话也避免不了还清赔偿金。
1赶快借钱结帐赎证。找个好工作,一个月的试用工资就足够1300了,耗下去没好处。
2不愿/无法凑到钱的话,和原单位好言商量,另押他物暂时借出,找到工作才能尽快还款。估计原公司不会做杀鸡取卵、涸泽而鱼的傻事,会同意双赢的。
3退一万步、真走仲裁诉讼的话,最好能搞到“因证件被扣押遭受经济损失”的证据,可以追诉单位的责任。
最后忍不住说一句,上班不到两个月就辞职,抛开企业如何如何不好,自身也难免有不对的地方(草率签约、快速离职影响工作等)。放低心态和单位商量解决途径,尽快实施双赢的解决方案,免得给职业生涯的开端留下不好的一笔记录。
虽然是试用期,但是赔偿的3000元是培训费,肯定是要赔的。二楼说的很详细。
法律上,试用期内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为自己维权!
怎么会扣押你证件呢?公司要证件都要复印件的,以后学着点吧。
要扣证件本身就违法 找律师 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