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哪些日本食品允许进入中国?

2025-02-25 13:16:41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地震。地震和随之而来的海啸,导致东京电力公司运营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福岛第一核电站位于日本福岛县,距东京直线距离约220公里。事故发生后,各国相继采取措施限制进口日本部分地区的食物。

2011年3月24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称质检总局)公告称,日本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已对当地食品农产品造成严重污染,自即日起,禁止进口日本福岛县、栃木县、群马县、茨城县、千叶县的乳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水生动物及水产品,并对产自上述地区的其他输华食品农产品加强检测。同年4月8日,质检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从日本进口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44号公告),限制范围进一步扩大,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泻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2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

2011年6月,质检总局下发通知,允许日本山梨、山形2个县2011年5月22日后生产的符合中国要求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进口。同时,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中,除蔬菜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及水生动物、茶叶及制品、水果及制品、药用植物产品外,不再要求日方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所有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

也就是说,来自日本福岛等上述10个都县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至今仍是严禁对华出口的。其它地区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都必须提供日本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明,部分产品还须日方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验合格证明。原产地证明中,需表明产品名称、出口/目的地、原产地、产品主要加工原料的产地、从产地到发货地和中国目的地的运输方式及路线、从主要原料产地到加工地的运输路线等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