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的结息日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相关情况参考如下:
一、从2005年9月21日起,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第一次执行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的时间为2005年12月20日。2005年12月21日,本行将向个人客户计付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20日的个人活期存款利息,结息利率为2005年12月20日本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
二、从2005年9月21日起,单位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按日计息,按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到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三、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种类的计结息规则维持现行做法不变。整存整取单位存款如遇提前支取或逾期支取部分仍执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银发[1997]485号)相关规定,即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
四、贷款计结息规则维持现行做法不变。
提示:以上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规定,中国工商银行将修改部分存、贷款计结息规则和计息方法的通告来参考的。若有变动,请以最新法规参考执行。
各商业银行活期存款结息日统一为每季末的20日,即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的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发行人民币以来,历时71年,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发行五套人民币,形成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
2020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0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19年全年银行代客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近20万亿元,同比增长24.1%,收付金额创历史新高。人民币成为全球第五大支付货币、第五大储备货币。
1、银行结息是指银行按照你在银行存款、贷款积数,以约定的利率结算存贷款利息;
2、结息日:存、贷款的结息时间通常称为结息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