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确实是一个现实问题,就是销货单位不开票而按规定申报纳税了,虽然税款没有流失,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三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作为各个销货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即使购货方不要发票,你单位可将记账联、发票联入账,作为销货凭证。
也就是说就算没有发票你还是得交税
必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