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男朋友利用你的名字和身份信息去贷款,而他有还不起或者根本没打算还钱那人家银行当然要找你还款的,你需要搜集的证据是贷款的钱是打在哪个银行卡上了,而且资金是怎么分配和流走的,要能证明你是被他哄骗或者其他方式才这么做的,能证明你没有花这些贷款的钱,这件事一定报警,让警察去详细调查,因为有些东西可能你也搜集不到,一定不要被感情冲昏了头脑,贷款还不起害得可是你自己的后半生,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再犯错了
这种情况报警是没有用的。
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受理的,因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就是一般的民事纠纷。
如果双方分手,可以将贷款转给对方的银行转账凭证复印出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偿还。
如果还没有分手,只能慢慢要了。
这个你必须报警,你不报警那你那贷款可能就要你自己还了
你可以报警告他感情诈骗你钱财,不过贷款公司只有找你不会找他
《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规定,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 解释》规定,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