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违法了,违反了《道交法》!《道交法》第44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道交法实施条例》第51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楼主的行为属于“不按导向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