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项、运行机制到管理进行一系列重大改革
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以下简称攻关计划)是国家的指令性计划。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综合性的科技计划从无到有,成为我国科技计划体系发展的里程碑。该计划自1983年开始实施以来,在科技促进农业发展、传统工业的技术更新、重大装备的研制、新兴领域的开拓以及生态环境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等方面都取得重大进展,解决了一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对我国主要产业的技术发展和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的先导作用,同时造就了大批科技人才,增强了科研能力和技术基础,使我国科技工作的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从2006年7月开始——由“攻关计划”改称为“支撑计划”,从项目的立项、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都获得了进一步完善。
攻关计划作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最为紧密的科技计划,多年来为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投入增长缓慢,导致对关系社会发展的重大公益技术支持不够,在支持满足国家战略需求的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研制等方面显得薄弱,其有效作用的发挥已受到相当程度的制约。进入21世纪,随着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提出和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和部署,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已迫在眉睫。《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简称《纲要》)确定了未来15年我国科技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了科技支撑发展的重要思想,突出了科技支撑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上设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发的支持,全面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是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举措。
为解决“十五”攻关计划实施中反映出的问题,实现科技的支撑作用,支撑计划将大幅增加投入,提高对项目、课题的经费支持强度。据透露,科技部与财政部协商,支撑计划的预算额度已接近“863”计划的投资预算。
支撑计划项目的遴选注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科技部根据《纲要》优先主题,结合重大需求、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研制或引进消化吸收需要,广泛咨询和听取专家意见,按照轻重缓急确定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而非像过去那样实行部门推荐制。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的立项将充分听取企业意见。
在支撑计划的运行机制上,与过去攻关计划明显不同的是,科技部和财政部将根据任务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支持方式和实施机制。对于具有明确产品导向和产业化的项目,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实施机制,积极引入和采用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融资方式,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支持,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
在支撑计划的管理方面,将充分发挥部门、地方的作用,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机制;完善统筹协调,实行明确责权、公正透明、运转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项目“一站式”网上申报,并建立技术预测机制和网上公告、公示制度,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前提下,公开项目管理相关信息,增加透明度。项目组织单位系统外的单位,承担项目的任务经费比例应不低于40%。
与此同时,支撑计划将建立管理决策、实施、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新机制。计划主管部门侧重于计划目标的决策,对计划实施效果负责;项目组织单位负责项目组织及过程管理,对项目目标实现负责;课题承担单位具体承担课题任务,对课题任务完成负责。
此外,支撑计划将开展中介评估及项目监理,推行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加强专业监督、第三方监督,形成专业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对计划项目目标完成不力或管理不善者追究相应责任。所有这些措施在过去的攻关计划中都不曾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