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到底能不能炒股,能不能参加“三会”

2025-04-27 10: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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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普通党员是可以的,普通党员也是人民群众的一分子。但是党员干部不行,中央规定了,党员干部个人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商业性的行为。炒股,自然就不被允许了。老乡会基本也不行了,涉嫌非法的组织活动,涉嫌搞裙带关系,这个与当前的反腐形势是冲突的。

回答2:

这个肯定能啊

回答3:

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是关于党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
根据相关规定,中纪委明确列出了“不得买卖股票”的四类人群。
(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