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有效,但最好写成欠条,并写明欠钱的原因以及还款的期限,如果过期不还款,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他同意的话你可以和他一起去公证处对欠条一事进行公证,那样就可以了!
应该在离婚协议书上面写明,这样才能切实保证你能得到这笔钱。
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债务都是共同的,
在离婚前写的欠条是没有意义的,
而且这些关系在离婚协议时,就作了一个了结,
协议生效后,只要不是被逼迫和欺骗的,就要履行。
如果协议离婚后他反悔了,不写欠条给你,你就没有办法了。
而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他以后不还你,你可以凭它去法院上诉。
补充:
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部分写明:女方应得共同财产中的10万元,男方应在某某时间内付清。
按照规定,办理离婚登记前达成的协议并无法定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在于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时双方确认之时,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产生法律效力。
应该是欠条,有效。只要是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论什么时间的欠条都有效。这里存在一个对抗第三人的问题,夫妻之间没有其他证明的职权债务关系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补充:
要么你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写清楚,要么就只写某某欠你多少钱,什么时间规还,延期承担什么责任就行了,其余什么都不用写。
你所说的只要不是对抗善意第三人,有你老公亲笔签名的欠条就足已了,最好是在欠条上注明欠款的原因和还款日期.这样有利于将来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