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桑拿做收银,最后挨定为容留卖淫,刑事拘留了我朋友,这案要拘留多久

2025-04-26 0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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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事拘留只是刑事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八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最长为30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需要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的时限为37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依然会羁押在看守所。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不只是刑事拘留这么简单,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回答2:

不应该是容留卖淫啊,容留卖淫应该是桑拿老板,他们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引诱,介绍,容留他人卖淫的,10日以上15日一下,并处罚款5000元以下,情节较轻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注意并处,和或的区别)但是你朋友应该是第69条,明知他人从事卖淫活动,并其提供条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500-1000罚款。。。。兄弟,交点钱就是了,何必呢。。。

回答3:

拘留应该是七天或十五天

回答4:

如果案子定为涉嫌组织卖淫就是一年以上
如果是定为卖淫罪就很轻了,一般罚款或者治安拘留就没事了.
如果你朋友是协助组织卖淫就必须去看守所刑拘,之后等过检察院,过检,之后就是拿起诉书,之后就是开庭,之后拿刑事判决书,如果1年一下留看守所服刑,一年以上送往监狱服刑,
所有过程如果不退检,不重开庭,大致6~7个月可以拿到刑事判决书.
在看守所期间不允许家属朋友探望,只允许律师接见,律师可以做辩解与传递信息.

回答5:

一般是低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