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高利贷的放贷人通过暴力的方式追讨债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扩展资料:
案例:
放高利贷暴力讨债被打掉
2018年8月22日,山西省公安厅向社会通报的扫黑除恶10起典型案例中,长治市长治县公安局打掉的以张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引人关注。
据悉,警方目前已经抓获犯罪团伙成员5人,破获敲诈勒索案、非法经营案案件5起,缴获一批作案工具。
3月12日,警方接到市民郭某平报案称,其在2015年12月开始在长治县全盛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高利贷款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及员工李某萍、程某等人多次对郭某平恐吓并进行暴力讨债。
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警方初步查明,2015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长治县成立全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号称主营“商务信息咨询、电子产品设备销售、汽车租赁交易”,实际上以发放高利贷业务为主。
该公司以张某为董事长,程某、翟某负责追贷,李某萍为业务经理,孟某栋为业务员,负责宣传和拉业务。直至2018年3月27日,该公司发生高息贷款80多起,涉案金额达500多万元。
随后,警方迅速出击,将该团伙一网打尽。
参考资料:人民网-受害人为躲暴力讨债长期在外不敢回家
高利贷人来讨债一直跟着报警有用的,因为警察的职责就是保证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高利贷方面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自身有能力还的,可以尽快把钱还了,也可以向身边可以信赖的人借,比如:亲戚,同事等等。
2、如果签了借据,自身没能力偿还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款的本金受法律保护,只要还清本金的利息(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以内),超过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法院会强制执行)
在一般的借贷关系中,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是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如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
而高利贷作为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借贷行为,借款人承担的是偿还本金以及合理的利息也就是同期银行四倍范围内的利息的责任。
高利贷人来讨债一直跟着报警有用的,因为警察的职责就是保证人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当你选择高利贷,就已经被桎梏住了。
上门暴力讨债这类威胁生命安全的都是违法,但只有砍伤了你才是犯罪,这才构成判刑。他要的是你的钱,不是你的命。
你报警就可以。但不是长久之计,这个警察不会立案调查。
你和高利贷的商量,如果谈判破裂了,或者他强行逼迫你就速度向法院起诉向你贷款的人,只要还清本金的利息(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以内),本金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法律会强制执行。
目前国家对于高利贷行为是禁止的。
违法,属于限制人身自由,构成犯罪的话,会被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