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要求公司申请工伤,工伤不配合就自己申请工伤认定。
只要能提供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之后,提供事故目击者写的事故发生详细经过签字并按手印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一些材料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有时效性的,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公司申请工伤并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超过一个月由个人在一年之内申请工伤并认定的,医疗费由公司全部承担;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局将不再受理,也不会有工伤鉴定和赔偿。
你的伤情很可能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