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账簿的登记规则:\x0d\x0a (一)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x0d\x0a\x0d\x0a (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x0d\x0a\x0d\x0a (三)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x0d\x0a\x0d\x0a (四)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x0d\x0a\x0d\x0a(五)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x0d\x0a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x0d\x0a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x0d\x0a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x0d\x0a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x0d\x0a\x0d\x0a (六)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x0d\x0a\x0d\x0a (七)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x0d\x0a\x0d\x0a (八)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x0d\x0a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账簿的登记规则:
(一)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表示已经记账。
(三)账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四)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
(五)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账:
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
4.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
(六)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七)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明“借”或者“贷”等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等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八)每一账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对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对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账簿启用和登记所应遵守的规则。主要内容有:(1)在账簿启用时,必须填列“账簿启用和经管人员一览表”(活页账、卡片账一般在装订成册后填列),载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编号、账簿册数、账簿页数、启用日期,会计主管人员和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更换记账人员时,应由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在交接记录内写明交接日期和交接人员姓名,并由交接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2)登记账簿必须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记账时,应将会计凭证的日期、种类和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逐项记入账内,同时在会计凭证上注明所记账簿的页数或划“√”符号,表示已经登记入账。(3)账簿的记录必须清晰、耐久、防止涂改。在记账时,必须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银行的复这与账除外)和铅笔书写。红色墨水只能在结账划线、改错和冲账时使用。(4)账簿必须逐页、逐行循序连续登记。在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中,应在每一账户的首页注明账户的名称;各种账簿都必须按编写的页次逐页、膛行序连续登记,不得隔页、跳行登记。如果发生隔页、跳行登记,应将空页、空行用红色墨水对角划线,加盖“作废”戳记,并由记账人员签章。(5)账簿记录必须逐页结转。每登记满一张账页时,应在最后一行登记本页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在“摘要”栏中写明“转次页”字样;然后将发生额合计和余额记入下一账页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中写明“承上页”字样。(6)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更正错账。如果发现账簿记录有差错,应根据错误的具体情况,采用规定的方法予以更正,不得涂改、挖补、乱擦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原有字迹。
连续,真实,不能跳行,蓝黑墨水,有借有贷,借贷相等······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在账簿扉页上附启用表。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簿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实际使用的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以便于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
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1.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账簿记录中的日期,应该填写记账凭证上的日期;以自制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等)作为记账依据的,账簿记录中的日期应按有关自制凭证上的日期填列。
2.为了保持账簿记录的持久性,防止涂改,登记账簿必须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以下情况可以使用红墨水记账:(1)按照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2)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3)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余额;(4)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除上述情况外,不得使用红色墨水登记账簿。
3.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记账时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在空页、空行处用红色墨水划对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签章。
4.凡需要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栏目内注明“借”或“贷”字样,以示余额的方向;对于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元”位处用“θ”表示。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5.每一账页登记完毕时,应当结出本页发生额合计及余额,在该账页最末一行“摘要”栏注明“转次页”或“过次页”,并将这一金额记入下一页第一行有关金额栏内,在该行“摘要”栏注明“承前页”,以保持账簿记录的连续性,便于对账和结账。
6.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时,不得刮擦、挖补或用褪色药水更改字迹,而应采用规定的方法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