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滤一下,本月,你处销售含税金额是2,116,066.34,那么销项税则是2116066.34/1.17*0.17=307462.63;
其次,采购并取得发票含税金额是1,991,602.34,如果所有取得的发票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均已在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则进项税理论上是1991602.34/1.17*0.17=289378.12,实际不会是这个金额,一定有涉及到元位的尾差;
因此,按理论上讲,应纳税额则为18084.51;
但是,有其他情况,比如,采购发票为普票的,则不能计算进项税,因为它不可抵扣,再比如,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则只能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等原因;
因此,进项税只能按照在税务机关认证通过所获得的结果来作为抵扣依据,由此来看,你单位的会计多半是对的。
至于税负,一般按年计算,以全年应纳税款除以全年销售收入,就是你的税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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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有进项和销项一般要是刚认证通过的纳税人头一个月是进项-销项=本月应交的增值税了,第二月如果进项大于销项则进本期留抵,如本月就不用交增值税钱了下个月就是用上期留抵+进项-销项就可以了。
进项票税额大于或等于销项票税额时不用交税
进项税小于销项税时按照两者的差额交税
销项税—进项税—上期留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