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帮工关系?

2025-04-24 20: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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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讲叫帮工关系,不属于雇工关系。现在伤者因在从事无偿帮工活动中遭受第三人侵权而造成人身伤害,首先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现在的情况是第三人不能确定,所以被帮工人应予以适当补偿。 2、补偿的标准没有固定的标准,一般可按次要责任比如30%的比例由被帮工人支付帮工人的损失,当然还要综合考虑到双方的财力因素等背景。 3、当然,如果是帮工人自己骑车摔伤的,没有第三人侵权,则应由被帮工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请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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