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
婚姻法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屋购买合同还没签也就是说还没有在房管局备案咯,那么当然算是婚后购买,不过暂时还不用担心,由于是男方父母出资,只要购房合同上写男方个人的名字,房产证也写男方个人的名字,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可以算是男方父母对于男方单方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