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社保。

2025-04-28 10:14:5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4、《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七) 社会保险;
5、《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6、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8、《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法律规定:依据1、2、3、7条,单位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订必须向你支持双倍的工资。依据5、6、8条,单位无得无理由辞退你,如果要辞退,也要符合相关规定,否则单位向你经济补偿(半个月工资)。依据第4条,单位应该办理社保,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回答2:

不应该。连合同都没签公司怎么能帮你交社保呢!你要先搞定你的合同。证明你跟公司有这种雇佣关系,而且据我所知有些公司是在试用期后才给买社保的。但是否合法,没研究过。

回答3:

具体做法各地不同,有的依据发全月工资就要交社保,有的依据工作日过半交社保,也有的按照自然衔接,以不漏缴为准,如果单位能无理由开除,那么基本不可能与其协商缴金,法律途径也较难获得支持,因为仲裁、法院方面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最多调解一下,但看情况不行,因为一般为了确保执行率、减少上诉,会将案子做的比较实(涉及缴金月份往往掐头去尾)。

回答4:

在北京的话就不应该,但是因为各地的社保规定各有不同,所以建议你询问当地的有关人员。但是,劳动法是适用全国的,根据劳动法规定,一旦有用工的事实,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必须在你入职后的一个月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