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本法律中有涉及到好意同乘的?具体在多少条?

如题
2025-04-27 15: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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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好意同乘就是好意施惠。 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其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好意施惠关系是德国判例学说上的概念(Gefalligkeitsverhaltnis),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先生将此译为“好意施惠关系”黄立先生译为“施惠关系”。好意施惠关系在我国民法上未设规定,实务上亦无判例可供借鉴。
1、相对人无给付请求权。好意施惠关系并不是合同关系,无法律上的拘束力,当事人之间不产生债的关系,当然也就不发生给付请求权。如甲答应乙于某日顺路搭乘其车去A地,乙不因此取得要求甲载其去A地的请求权。 2、好意施惠的施惠者不为履行或不为完全履行,对相对人所受损害,不负不完全给付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否应负侵权责任则应视具体情形由个案予以认定。

回答2:

搭顺风车、搭便车,为好意同乘,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目前无法律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减轻车主的赔偿数额。

回答3:

没有具体的法条规定。民法原则来弥补法律漏洞。 参照“很好很夜”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