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公民房子,建成三年以上,如果不强制拆除。属于政府失察默认,这个找法律依据是没有的。因为国家土地监察部门,很多,包括卫星等等。。。既然没让你拆除就等于默认为合法,如果违法早找你拆违,如果你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存在20年,政府都没找你的话,政府存在严重的失职。政府可不想但这个责任。
没有者样的法律规定,违法的建筑不可能因为存在时间长变为合法,除非法律对此作了规定。
我想你说的是土地吧?土地法中有规定超过20年的未提出权属争议的,取得使用权。
你可能理解错了,现在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做了如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