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考核 奖惩制度

2025-04-25 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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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五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85分 5.1 客运站(场)安全设施、设备 客运站(场)应当配备与核定等级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实地检查危险品检测设备、地沟等设施设备。 1.设施设备是否齐全()
  2.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第1项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不合格扣5分。 10
  5.2 三危品检查 客运站(场)应加强对“三危品”(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检查,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防止“三危品”进站(场)上车。 实地检查。 1.是否规定配备设备、制定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检查制度() 第1项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不合格扣10分。 15
  5.3 安全目标责任书 客运站(场)应当和企业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职责。 抽查责任书文本。 是否签署目标责任书并明确安全职责() 不合格扣5分。 5
  5.4 安全
  监管 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行车手续不齐、超载的车辆不得出站,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不得驾驶客运车辆。对出站(场)客车的转向、制动、刮水器、轮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应进行检查。 实地检查并查看相关记录文本。 1.客运站(场)经营者是否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2.是否杜绝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行车手续不齐、超载的车辆出站,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是否驾驶客运车辆()
  3.是否对出站(场)客车的转向、制动、刮水器、轮胎、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应进行检查() 第1项一人次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一人次不合格扣10分;
  第3项一台次不合格扣10分。 25
  五客运站场的安全管理85分 5.5 安全
  监管
  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禁止无经营资质的车辆进站(场)从事经营活动。
  合理安排发车时间,确保市内长途客车零点前到达目的地。
  实地抽查进出站客运车辆营运手续,抽查排班表和调度记录。 1.进出站客运车辆手续是否合法有效()
  2.市内长途客车零点前能否到达目的地() 第1项一台次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一台次不合格扣5分。 10
  5.6 应急
  预案
  客运站(场)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检查应急预案文本,及演练记录。 1.有无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完整()
  3.是否按规定演练() 第1项不合格扣5分;
  第2项不合格扣5分;
  第3项不合格扣5分。
  15
  5.7 交通安全宣传
  客运站(场)应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悬挂交通安全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和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录像。
  现场检查安全宣传。 宣传是否符合要求() 不合格扣5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