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通达商场”,由甲、乙、丙合伙经营,其中甲出资40%,乙、丙各出资30%。甲被推选

2025-04-29 12: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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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本题答案是:D、甲放弃债权的行为有效。如果甲放弃债权的诉讼行为违反了合伙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可以根据合伙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处罚甲的违章行为。

回答2:

A
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需全通合同人一致同意的情况。

第三十一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