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了,却未通知本人是怎么回事?

2025-04-27 03: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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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能是电话没有打通,应该通知本人的。冻结银行卡之前公安局会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外省也会通过邮局来寄邮件,给本人发一个告知书。
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
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拓展资料:
公安局会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外省也会通过邮局来寄邮件,给本人发一个告知书。
1、银行卡被冻结一般是6个月,可以到开户银行查询冻结和解冻日期。公安局一般会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外省也会通过邮局来寄邮件,给本人发一个告知书,上面一般会写一个月内自动到公安局说明情况,不到的话会对卡内资金进行处理。
2、公安机关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3、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第二百三十三条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回答2:

可能涉案,不会通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所以银行账户被冻结,银行没有义务通知本人,但是,法院和公安机关冻结账户都应该给当事人一个书面裁定或者通知或者冻结清单的,银行也应提供信息,告知是哪个部门冻结的。当事人可以到该部门咨询、核实原因。

回答3:

公安机关发现银行卡有犯罪嫌疑时丢通过网上冻结银行卡,不会通知本人的,只有使用时才会发现。

回答4: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凭法律文书通知银行冻结特定银行账户,公安机关和银行无义务通知账户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