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7月1日开始不能开具食品、办公用品、礼品、日用品这种大类的发票,取而代之的是具体购物的明细。而根据规定,今后即便确实是购买了办公用品,也不能再按这种大类开具发票,而是要细化到购物明细。比如在商场买了几支铅笔,那么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都打印出来。
应该有销售方的明细清单做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