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党性谋人谋事。纪检干部必须要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和献身纪检工作的事业心,要有一身正气,耐得住寂寞和清平,要能高度自控,经得住考验和诱惑。要从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出发,把监督检查、查处的职责转化成保护干部、服务大局的职责,经常性地提醒可以起到警钟常鸣的预防作用,查堵小漏洞以免酿成大问题,进行违纪处理以遏制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只要我们把纪检监察工作的目的说清楚,好处讲诱彻,坚持公道正派,做到正人先正自己,以这样的态度来谋人谋事,一定可以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支持和干部群众的理解配合。
要以教育说人说事。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是我们必须坚守的阵地。教育可以使人们知道规定,扫除“法盲”;教育可以使人们明白道理,自觉行动;教育可以避免纪检干部与监督对象针锋相对,减少矛盾,当然,纪检干部不能畏畏缩缩,该大胆直言的必须一针见血的指出,但在矛盾没有激化,问题没有完全暴露出来之前,我们不能循着蛛丝马迹来说三道四。否则,既遭监察对象的反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和作用,也是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如果纪检能够采用法规教育、警示教育等方式来说人说事,就可以克服“明哲保身”不敢说的错误倾向,又可以有效遏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和起到提醒预防的作用。
要以制度管人管事。有时候人们会用“大事管不了,小事管不好,只会管出乱子”来形容纪检干部,不管不问成了好纪检干部,“没出问题不用管,出了问题自然有人管”,纪检干部成了清闲族。为什么纪检干部不能事前履行起“管”的职责,免得那么多的干部犯错误、受处理,甚至受到法律的惩治;这时,也许有人会为纪检干部抱怨,“副职监督正职很难的”。但我认为“副职监督下级也是很难的”,何况纪检干部还排在副职之未,我们能有所作为的就是依靠正职,依靠组织的力量,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以制度来管人管事。制度不仅是管长远的,还有利于克服人情因素的影响,做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要以公开评人评事。国务院制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预防腐败问题的重大机制和措施,是纪检干部的最大法宝。从古至今,腐败问题的重要根源就是信息不公开,暗箱操作导致老百姓无法监督,连知情权都没有,根本谈不上监督权,集体领导和互相制约的机制无法形成,纪律监督和自我监督的力度非常有限。因此,我们一定要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东风,督促好有关部门按规定抓紧抓实,形成有利于上级和组织监督、媒体和群众监督的网络体系,以公开形式来评人评事、纠人纠事,依靠组织力量、集体力量、社会力量、形成透明的评价体系和共同监督的合力,这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阳光工程。
说话不要太严肃 要用小幽默把你的同学带到和你一样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