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作了明确规定。否则将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单位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培训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工作。不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不缴社保显然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单位未在用工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用工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一个月。单位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位未支付工资属于违法。
不合理,也不合法,可以到劳动部门起诉,但是只能是调解,除非调解不了时,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你要举证,要有人证,物证(出勤签收证明)和工作的证明
肯定是违法的,岗前培训是在劳动关系建立之后的,并且都是带薪的,
你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诉要求补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