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

2024-12-03 22: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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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属于公司想劝退
你说的补偿一个月、两个月工资叫经济补偿金,是在“辞退员工、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合同
到期公司不续签”的情况下,法律要求公司给员工的补偿,具体要求如下:在公司内工作
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为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标准,最长补偿年限为12年。同时,
如果你的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则以3倍为上限进行补偿。

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有两个,第一是请病假太多,这个是不成立的,只要你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公司不能以这个为理由解除合同;第二是你的工作成绩不达标,公司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
理由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拿出证据,比如:业绩单、考核资料等,但是即使是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
公司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最后一点,也是比较关键的一点,你去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时候,看你怎么签了,如果签的是
自愿离职,那么你就是正常离职,拿不到经济补偿;你可以在签订离职协议书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
补偿金,否则就不签。

回答2: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要求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3:

劳动合同解除有很多种方式,具体到你的情形,请病假、工作不达标这两种情况:
一、协商一致解除。单位向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只有单位向你 提出才有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向单位提出,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二、如果你请了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的,或者你工作成绩不达标,单位对你进行培训或者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由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劳动合同解除。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仅因为你请的假较多就直接把你辞退,这样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你患的是职业病、患病还在医疗期内、如果你是女性还在孕期、哺乳期内或者你在这家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以上,并且离退休不满五年,除非你有严重违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形,否则单位是不能把你解除。一旦把你辞退,那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四、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注,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一年但是满6个月的,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4:

一个月工资补偿,节假日加班费,养老保险费。

回答5:

按照规定是应当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