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是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亦称“监察人”。
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监事会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以董事会和总经理监督对象,在监督过程中,随时要求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纠正违反公司章程的越权行为。
为了完成其监督职能,鉴事会成员必须列席董事会会议,以便了解决策情况,同时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为股东大会行使重大决策权提供必要的信息。
为了完成监督职能,监事会的不仅要进行会计监督,而且要进行业务监督。不仅要有事后监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监督(即计划、决策时的监督)。
扩展资料: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按适当比例组成,其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提名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参考资料:监事_百度百科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职权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