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2025-04-29 01:00:5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办公室(加挂信息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新闻宣传、保密、政务信息、政务督办、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等工作。
信息中心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工作和全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指导;负责局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系统档案管理和统计联络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市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领导班子、外事、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系统教育培训和发展规划;指导系统基层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机关的老干部、公医等工作。
(三)财务科
研究制定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及批复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收支预算方案;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费保障工作,对各项经费开支实施预算控制和管理;编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收支决算工作;组织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及财务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财务活动。
(四)监察室
负责全系统和局机关的监察、纪检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督察队工作。
(五)督察队
负责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等事项进行现场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督察事项。
(六)党办
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共青团、计生等工作;
(七)法规科
组织本局机关行政处罚案件(一般程序)的核审和听证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本局机关的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调研、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工作。
(八)登记注册科
负责本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含私营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注册登记,核定注册单位名称;核发登记证照,建立企业登记档案;依照法规规定发布登记公告;指导全市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政策。
(九)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科
办理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工商总局授权事项办理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工商总局指定或委托的事项。
(十)企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无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全市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并做好各类型年检(验照)统计及总结工作;负责全市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案件情况统计的汇总上报及撰写统计分析;指导全市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十一)商标广告管理科
组织下级工商部门对商标和特殊标志的监督管理;指导商标印制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广告经营资格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指导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十二)经济检查科
组织、监督、协调本系统(含工商所)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查处传销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
(十三)市场合同管理科
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组织对各类市场及各种商品展销活动的注册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动产抵押登记,监管拍卖行为,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公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