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2、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1、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2、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
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2、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3、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
以上内容参考:共产党员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党纪处分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4、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