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漫骂构成民事侵权,侵犯的是被害人的人格权,就你所说的情况还不构成犯罪,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妨害并公开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
按你的情况建议首先将你的博客留言和在她自己的QQ空间日志截图为证,然后向当地公安局网监大队报案,请求联系网络管理人员调查其IP以及实际住址等真实情况,得到其真实资料后就可以起诉了,人格权侵害案件起诉费100元。
这与我参与过的一个案子很像。
是一位白领女士莫名其妙被很多人电话骚扰,后来查明是她一个同事恶作剧将她的资料放到某个交友网上了。她经过联系网管、网警并请朋友调查其ip地址,终于取得足够证据赢了官司。
但现实中取证的确艰难,而且要尽快!
以诽谤罪提起诉讼,主张权利,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一定要拿到证据才行,就是能够证明那些记录和帖子就是该IP地址的证据
同意楼上的说,最好是先报案,毕竟这种案子取证困难
江苏律师服务网律师回复:
网络漫骂已构成民事侵权,严重者可追究其侮辱罪。对于网络漫骂,一是注意保全证据,二是要确定漫骂者,三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四是到法院提起诉讼。
档案的查阅应按档案法进行,如果符合档案法的规定,则可以查阅。否则,就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