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应保存几年?

2025-04-25 08: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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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5年。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拓展资料】:
发票丢失罚则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税务机关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面通知当事人;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案件,应当立案查处。

回答2:

答: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回答3:

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于1993年12月12日由国务院批准,于1993年12月23日由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