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护照进入台湾可以享90天的免签证
应备要件:
1.所持护照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普通、公务及外交等正式护照均适用。不包含紧急、临时、其他非正式护照或旅行文件)。
2.持用紧急或临时护照者应向台湾驻外馆处申请签证或于抵达桃园或高雄小港机场时申请落地签证。
3.回程机(船)票或次一目的地之机(船)票及有效签证。其机(船)票应订妥离境日期班(航)次之机(船)位。
4.经台湾入出国机场或港口查验单位查无不良纪录。
停留期限:停留期限30天或90天,自入境翌日起算,最迟须于期满当日离境。期满不得延期及改换其他停留期限之停留签证或居留签证。但因罹患急性重病、遭遇天灾等重大不可抗力事故,致无法如期搭机离境,或于入境后于停留期限内取得工作许可之白领专业人士及与其同时入境之配偶、未满20岁子女,经台湾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东部及云嘉南办事处项目同意改换停留签证者不在此限。
适用入境地点:台湾桃园国际机场、台北松山机场、台中清泉岗机场、嘉义机场、台南机场、高雄小港国际机场、台东机场、花莲机场、金门尚义机场、澎湖马公机场、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花莲港、金门港水头港区、马祖港福澳港区。
注意事项:
1.除观光、探亲、社会访问、商务、参展、考察、国际交流等无须申请许可之活动外,以免签证方式入境者倘拟从事依台湾其他机关法令须经许可之活动,仍须取得许可。
2.落地台湾后还是需要填写入境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