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3日11点40分左右,浙江理工大学生活二区研究生楼1013宿舍发生一起坠楼事件。坠楼学生为该校研究生,明年毕业。事故发生后学校打急救电话也报警了。由于楼层太高,送医院之前已经死亡。后来警察对事故现场侦察,排除了自杀和他杀的可能性(警察原话,未出具书面通知)。学校方面告知,该生在校期间表现优异,曾得过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已经签订了就业意向,月工资8500,四个月的奖金。根据高中同学和大学同学以及研究生同学介绍,该生性格活泼开朗乐观向上,不可能选择轻生。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今年55岁,没有文化,完全靠种地将孩子抚养长大,读书的钱完全是种地所得。好不容易有点希望,却这样破灭了,这件事情对父母的打击可想而知。学校方面联系了医院和警察说明了事故发生后的抢救情况和调查结果。警察的结论是根据他们掌握的情况排除自杀和他杀。由于现场没有目击证人,所以他们也不能推断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学校方面根据警察的推论等方面就认定学校没有法律上的责任,只能对家属进行人道方面的慰问和补偿。家属得知事故发生后从各地方赶过来,对出事地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