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由这两条推断,你的愿望很难实现。建议你去当地教委询问一下。我觉得,是不是空话,取决与教委的官员和学校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