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如果企业员工借款的金额大,又报销不及时,就存在会计年度内少计费用的情况,就会虚增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