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票最高限额可以申请调高也可以申请调低,需要向主管国税局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
申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申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答:《防伪税控最大开票限额变更申请表(普通发票)》。
1税务银行行政许可申请表;
2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章的税务登记证或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防伪税控发票最高限额申请审批表;
5购销合同、上年度和本年度销售额等,能证明申请条件。
6.验收和批准
1受理
(1) 最高限额专用发票的申请,由国家税务主管机关按照税务行政许可的要求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企业发出《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符合条件的,发给《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2) 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受理的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发票最高限额为1万元及以下或10万元及以上的,提供最高发票金额10万元(万元版)及以下申请审批表,发票金额最高万元(10万元版)防伪税控申请审批表、发票最高金额1000万元(百万元版)并在上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2批准
(1)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限额10000元及以下,由县(区)局审批。
(2) 申请增值税发票最高限额10万元的,经县(区)局审核同意后,在《发票最高金额万元(10万元版)防伪税控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连同有关材料报市(州)局审批。
(3) 申请百万元版增值税发票最高限额的,经县(区)局审核后,报市局审核,并由市(州)局在《发票金额最高1000万元(百万元版)及以上防伪税控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连同有关资料报省局审批。
(4) 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及时审批。县(区)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地)局,报上级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市(地)局要在5日内完成省局审批,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局。
(5) 经上级税务机关核定的最高限额后,按原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最高限额注销原发票。
4、 其他规定
1上级国家税务机关防伪审批税控系统发票最高限额文件应当逐级退回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国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将审批文件送达申请企业。
2国家主管税务机关每年对10万元以上企业专用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复核。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上级国家税务机关核定的最高发票金额条件的,应当及时向上级国家税务机关报告,由原审批机关予以注销。同时,仍需使用其他格式专用发票的企业,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3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对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按照管理权限核定的专用发票最高限额予以取消。
4各级国家税务机关应当将核定的最高发票金额资料整理归档,由有关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