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肯定是建议给女方,因为男方已经得病了,他没有。经济能力来抚养,这个孩子。如果男方特别想要这个孩子,他跟女方受委屈。你可以和女方协商。有奶王的父母。或者其他亲戚来。有经济条件来供养。
男方条件再好,现在也是处于大病初愈阶段,这种情况下,自顾都不暇了,怎么再去照顾小孩子呢?就眼前现实来说,还是跟女方好。如果是起诉离婚,我估计法院也会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把孩子判给女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