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姓名权受到侵犯时法律应该如何判决?

2024-12-03 2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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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赔礼道歉、停止侵权、严重的话可以赔偿损失。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

回答2:

姓名权是公民的合法人身权,侵犯姓名权的情况主是:

(1)干涉:即干涉公民决定和使用自己的姓名,如丈夫强迫妻子随夫姓,父母强迫子女随自己的姓,不准养子女姓生父母的姓等。

(2)盗用:即不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例如盗用知名学者的名义发表作品、办班收费等。

(3)假冒:即冒名顶替进行民事经济活动。例如冒用中央电视台某记者的身份进行活动,他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即为假冒。

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姓名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公民首先应明确自己姓名权所包含的权利内容,才能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主张。

2)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公民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甚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