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在执行期间把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被执行人具不还

执行局在执行期间把被执行人带回法院,被执行人具不还
2025-04-24 09: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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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由申请人或被执行人告知执行法院,都是可以的。  在法院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没有通过法院,而是直接向申请人履行了判决的,应该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果是金钱履行的,应该由申请人出具收条),并注明判决已经履行完毕。  在履行完毕后,被执行人可以主动将相关履行材料交给执行法院,说明已经履行完毕,也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说明情况。  但不是谁向法院说明的,一般情况下,法院都需要向申请人核实履行情况,要确保申请人确实已经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