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

2024-12-03 00:48: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非法营运”成立不成立的一个问题。
现在在全国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已经是一个屡见不鲜的事了,就条理他本身来说,在认定究竟什么是“非法营运”,条理规定的太模糊了,以至于出现执法难!首先,你说你没有收入是好心载客,你有证据吗?其次,从打击非法营运的角度看,你的行为至少是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从整个社会治安角度看,你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从我们中华传统美德看,雷锋精精神是值得发扬的。所以我们的法律还是要和社会道德相结合的。现在执法人员认为你“非法营运”成立,而且已经开出10万元的罚款,你只要做两件事:1.如果你对你从事非法营运的事实肯定,而且对开出的罚款无力承担,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减轻处罚。2.如果你认为你没有从事非法营运,你可以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2:

如果你是案例当事人的话,你可以找上级主管路政运输部门 申请进行行政复议
如果你是对法律条款进行讨论的话,如果载运人和运输当事人人双方都能证明不符合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情况清楚那么是不应该做违法处理执行罚款的。

回答3:

没有收入是好心载客,你有证据吗?其次,从打击非法营运的角度看,你的行为至少是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从整个社会治安角度看,你是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从我们中华传统美德看,雷锋精精神是值得发扬的。所以我们的法律还是要和社会道德相结合的。

回答4:

如果好心搭人,没有收入,也要被罚10万元吗?
没有收费,不罚,罚了,可以退回,追当事人的责任。如收费了,发生了取酬了,要罚款,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