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2025-02-22 08: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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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
1、我国法律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①]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③]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④]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⑤]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