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8条对管辖权异议作出了规定,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对管辖裁定服的,可以上诉.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后应在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所以是15日内.
答辩期内提出并裁定即一个月内时间
肯能会拖延2、3个月
一般1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