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外孙子、外孙女对外公外婆有赡养的义务。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没有,法律只是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并没有赡养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的义务
我妈和我爸结婚那会姥爷不同意嫌我爸穷就不来往。我6岁那年跟奶奶去姨奶家她们是邻居,我和小姨几个差不多大的 去拜年姥姥姥爷不认识我还问我是谁家的。虽然姥姥姥爷没有带过我但是逢年过节我都会去看望。毕竟是给予我妈妈生命的血脉相连如果真需要我也会赡养他们二老。
法律没有,但道德上还是要的,想想小时候他们多么疼爱你!
你外公外婆没有儿子的话就必需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