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政策后重复交的可以退个人账户部分。
深圳的条例规定,如果没有选择深圳作为养老地,深圳的保险关系可以终结,然后这部分的缴费可以退,但是要出具在外地已经参保的证明才可以退。
重复参保人员办理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应当选择保留其中一个社会保险关系,同期其他的社会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清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部分,个人账户的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地,这部分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深圳退保的流程:
1、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单位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双面复印),并在复印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
4、提供员工本人在深圳的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任一家开立的电子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参保人具备以上条件的,须提供以上资料方可办理。
不是你想的那样,现在不是全国联网,B地不可能知道你在A地重复交的,所以,还是不能在离职后申请退的
现在的政策下,交费重复,不能转移合并的,期待将来有政策能解决
最差情况,B地的社保可以等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申请退